公路不加成≠不涨价 权威部门提醒不要误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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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2-03 19:44:42
昨(2)日,2007年春运前一天,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显得很焦虑———春运“火烧眉毛”,国家有关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不再加成”的政策却被误读。
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发出通知,要求“地方管理的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严格执行省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运价,春运期间不再加成。”
然而,许多媒体在报道中没有用“不再加成”,而是用“不涨价”作标题。毫厘之差,导致各地旅客面对部分线路票价有所上涨的情况,质疑“政府忽悠老百姓”。
高速直达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
“不加成”≠“不涨价”
春运将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高速公路、超长客运票价为什么还在涨。例如成都至南充票价,就从平时的69元涨到了80元。对此,客运企业的解释为“回归政府指导价上限”。这个解释合理么?政策到底是什么?
省交通厅运管局局长邱小发详细解读文件:《通知》要求票价“不再加成”,是指不再实行专门针对春运的票价上涨政策。
据介绍,我国道路旅客运价由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实施政府定价的线路,其价格由政府说了算。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线路,属于市场调节范畴,政府只能给出一个价格范围,无权定价。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长客运、包车客运实行的就是政府指导价,其价格变动只要在限定范围内,政府就无权干涉。
“这几类车辆在限定范围内的价格浮动并非春运期间才有,而是一年四季随时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调节,淡季价低、旺季价高,不是专门针对春运的票价上涨政策”。邱小发说。《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规定运价”、“不再加成”,对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车辆而言,强调的是春运期间严禁在指导价上限额度之外增加票价。
继前一个《通知》后,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于1月31日再度发出《通知》,进一步澄清春运价格政策:实行道路客运政府指导价的地方,不得在规定的浮动幅度之外另行加价。此为最准确的表述。
普通班线客运和农村客运是政策调整重点
88%客运车辆不涨价其实,高速公路客运并不是此次春运惠民政策调整的重点。受《通知》影响最大的是普通班线客运和农村客运两类车辆。它们占我省营运客车的88%,这决定了绝大部分春运旅客能够享受到“不涨价”的实惠。
普通班车客运实行政府定价。过去出于对市场供求的考虑,每到春运,政府都会出台政策,允许普通客运票价上涨20%左右。根据《通知》精神,今年这一块不涨价。
农村客运虽然属于政府指导价范畴,但是根据规定,其价格浮动只能向下,不能向上。过去,考虑到春运旅客流向单一提高了车辆经营成本,有关部门通常会出台专门政策,允许其在春运期间价格上涨15%,今年春运也不允许涨。
这些措施的“硬度”,从企业所受的影响中可以清楚看到。省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杨为民介绍说,由于春运期间旅客流向单一,大量“加班车”往往去程满载,回程返空,实载量通常只有50%。“我们测算过,一趟车实载率达到58%才能保本。”过去这些车辆春运盈利基本上是依赖票价上浮政策。
据估算,今年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将因“不涨价”减收1.2亿元。
政府企业齐努力 力保政策落实运力充足
“我们最担心的是承包经营车辆不愿再跑加班车,导致春运运力不足,影响群众出行。”省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杨为民介绍,目前,自主经营的承包经营车辆在全省道路客运车辆中仍占较大比例。对这部分车辆,运输企业通常只能按合同约定要求其完成固定班次,至于其是否参与春运加班,基本由车主决定。
为保证运力,省道路运输协会昨日发出倡议,号召车站对普通班线加班车辆减收50%的站务费,企业对普通客运班线加班车辆按加班收入的10%给予补贴,减少车主经营压力。此举可帮助营运车辆收益达到与实载率60%相当的水平,在“不涨价”情况下实现微利经营。为此,仅省运输公司成都公司投入就达到600万元。
政府部门同样在努力。省交通厅宣布4条优惠政策:春节前5天至春节后10天,全省跨市州加班车免收通行费;营运客车春运期间减半征收客运附加费;省级运管部门调集的800辆应急运力按照200元/车·天标准补助;应急运输车辆凭交通部通行证免收通行费。4项措施将减免、补助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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