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共推网游防沉迷系统 三月后正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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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4-09 19:50:14
2007年4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八部委下发了《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从2007年4月15日起,将在全国网络游戏中推广防沉迷系统。
《通知》规定,2007年4月15日至6月15日为国内各网络游戏企业需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在原有网络游戏中开发防沉迷系统。2007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为系统测试时间。2007年7月16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在发布会中表示,《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规定,网络游戏公司将通过实名认证的机制,对未成年身份以及未通过成年人身份认证的人实施沉迷系统的游戏时间限制。从2007年7月16日以后,公开投入运营的网络游戏必须要通过实施实名认证和防沉迷系统的方案下,才可能获得面市许可。
新闻出版总署从2005年6月起,就在中央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制定出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中指出,未成年人累计3小时以内的游戏时间为“健康”游戏时间,超过3小时后的2小时游戏时间为“疲劳”时间,在“疲劳”时间段中,获得的游戏收益将减半。如果累计游戏时间超过5个小时,即为“不健康”游戏时间,游戏收益将降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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