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影音娱乐 | 路桥论坛 | 【网站新版】 | | ||
|
||
|
|||||
(试行)总说明 | |||||
青海省交通厅文件 青交公[2004]362号 关于发布《青海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各州、地(市)、县交通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省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公路工程施工中不断应用,为完善公路工程定额管理及计价依据。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部分新增施工项目的定额进行了测定和收集整理,经专家论证后,于2004年6月24日第五次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试行。 一、《青海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试行)共五章四十六项。 二、《青海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试行)自2004年7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如发现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厅造价站,以便修订时参考。 三、本补充定额由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并组织发行。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青海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试行)总说明 总 说 明 一、青海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是根据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结合青海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在测算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同时,收集了西北等省份较成熟与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相适用的补充定额。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三、本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其他工程及沿线设施共五章及附录。 四、本定额隧道工作每工日七小时,其余均按每工日八小时计算。 五、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均包括定额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 六、本定额中只列所需的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机械台班数量。对于次要、零星材料和小型施工机具均未一一列出,分别列入“其他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内”,以元表示,编制预算即按此计算。 七、本定额的基价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价值。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基本上是按1996年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用预算价格计算的。 八、本定额未涉及的其他内容按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便修订时参考。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没有相关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邮箱登陆 | 加入收藏 | 网站论坛 | 友情链接| 网站新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