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层施工  ①、施工方案     本合同段有15㎝水泥稳定层5795㎡,水泥稳定层按计划要求从2005年7月11日开始至2005年7月25日15天完成。  ②、施工方法     1、应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垫层进行铺筑。     2、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厂拌的设备及布置应在拌和前提交监理工程师并取得批准后方可施工。     3、材料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32.5级的水泥。但弃用快硬、早强和受潮变质的水泥;集料最大粒径不超过37.5㎜(基层)、并符合《技术规范》颗粒组成范围要求,同时,要使组成设计符合抗压强度要求。运输混合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注意装载均匀和不离析。混合料在运输过程中加覆盖以防水分蒸发。 4、混合料的摊铺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摊铺。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匀的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宜高于最佳含水量0.5%~1.0%,以补偿施工及运输中的水分损失。 5、本标段混合料厚度为15㎝宜采用12~15T压路机碾压。碾压过程中混合料保持潮湿,如表面蒸发应洒入少量水。 6、施工中,从加水搅拌开始到碾压完成不得超过初凝时间。 7、接缝和“调头”的处理,施工接缝和“调头”,应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的规定处理。 8、碾压完立即进行养生,养生方法可采用:洒水、覆盖砂、洒透层油等。 9.工地气温低以5度时不宜施工,雨季施工,应特别注意天气变化,勿使混凝土和水泥受雨淋。 ③、材料和设备 1、水泥 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都适宜稳定土,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32.5级的水泥。但弃用快硬、早强和受潮变质的水泥。 2、稳定土 适宜水泥稳定土包括:级配碎石、未筛分碎石、砂砾、砂砾土等最大粒径不超过37.5㎜;压碎值不大于35%;有机物含量不超过2%;硫酸盐含量不超过0.25%。
适宜水泥稳定的集料颗粒组成范围 通过下列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液限(%) 塑性  指数 37.5 31.5 19 9.5 4.75 2.36 0.6 0.075   100 90~100 67~90 45~68 29~50 18~38 8~22 0~7 ﹤28 ﹤9 3、机械设备        自卸汽车运输混合料,厂拌拌和站采用JS500拌和机、 ABG—411摊铺机摊铺,YZ20振动压路机、5T以上洒水车,全部使用状况良好、性能优良的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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