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988年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实施以来,我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从无到有,从粗到细,用电管理从事后的检查监督,转为事前的预防控制,防患于未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本人从事多年项目工程“临电设计”的审核工作,常常遇到“临电设计”中考虑不周、针对性差的几个问题,现归纳整理如下:   1.负荷计算方面:   (1)施工现场总负荷需求量一般都能按公式计算,但对各支路(总箱到各分箱)负荷计算重视不够,计算不完整。支路负荷计算量多面广,计算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供电运行的质量和安全。对于树干式配线,应该做到分段计算,放射式配线应分回路计算负荷。   (2)对线路容许电压降没有进行验算。特别是大功率设备投入运行时,对线路末端电压影响很大,当容许电压降超出规定范围时,有可能造成设备因欠压不能投入使用、甚至烧毁电气线路和设备,继而发生火灾、人身安全事故。去年我司施工的福州某项目工程,施工前期因新增变压器未安装到位,施工现场利用原场地上的一台变压器供电,因电源距施工现场配电箱达300多m,当100kVA的对焊机投入使用时,造成线路电压骤降,多台漏电保护器因欠压跳闸,影响了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找出原因后,对焊机回路单独拉设了电缆,增大供电线路导线截面,问题才得以解决。   (3)基础与上部施工属于不同的施工时段,有个别项目设备负荷没有分开计算,审核中应加以注意。   2.高层建筑、交叉施工作业方面:对于地下室、高层楼面、屋顶等“上天人地”部分的施工用电和交叉施工作业没有认真考虑。  “临电设计”中没有绘制立面干线图,楼梯间、卸料平台等处局部照明没有采用安全电压供电以及制定电器具、线路的防水防雨措施。施工高峰期,当出现多工种、多个分承包单位交叉作业时, “临电设计”没有预留电气回路,线路搭设常常出现“大把抓、蜘蛛网”的现象。     3.箱体尺寸设计与绘制电器具安装接线图问题:有的项目“临电设计”脱离实际,分箱内回路设计过多,造成箱体尺寸过大,单一加工成本费用大,移动困难,不受施工现场的欢迎。这时,项目部就随便购买空壳电箱、电器具自行安装,质量无法保证。目前我司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箱是指定一些经过资质认证合格的厂家的“定型”产品,除有特殊要求需另绘电气图外,一般“临电设计”电箱内回路设计都套用“定型”产品电气图,项目部容易接受。     4.电源容量估算问题:尽管各项目工程用电状况各不相同,但在同类工程“临电设计”审核中可以作一比较,不能按“电源容量越大越安全”的做法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若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电源(容量)已经确定,负荷计算后只需进行容量校对。一些赶工期的工程项目,也应有考虑自备电源的思想准备。以本人审核过的上百个中高层住宅项目工程的“临电设计”资料分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荷需求量比较接近10VA/m2(建筑面积),当设计容量与之悬殊过大时,应再作认真核对其设备数量及系数的选择,这样可以提高审核的效率和准 确度。     5.施工设备数量(容量)统计问题:一些“临电设计”中的计划需用设备与该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设备数量(容量)不统一,且相差较大,这是因为编制的人员、时间不同,又没有沟通校对所造成的。也有的个别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设备数量(容量)是“拍脑袋”编的,根本不切合实际,这样的“临电设计”就失去了指导意义。     6.非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临电设计”:施工现场“临电设计”要求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审报,但由于一些项目部电气技术人员到岗的滞后性,“临电设计”由非电气人员从电脑上拷贝其他项目工程的资料,张冠李戴,应付了事。     7.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制定:有的电气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根据其项目工程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而是整段整节地抄《临电规范》。对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线路进人建筑物的防护方式、民工宿舍电气线路的搭设要求、电箱的安装位置选择(特别是高层建筑垂直干线的敷设)、固定方式、流动电箱支架的制作、安装稳定性和操作通道的保证、电箱的防雨防水措施、接地装置的做法等却一字不提。     8.对同一供电系统的用电设备(现场外)保护方式、地下管线布置的调查问题:在“临电设计”的现场勘探内容中,对施工现场周边是否存在外电线路,线路与在建工程是否达到安全距离的问题大家都比较重视。但对于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布置、设备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的问题,往往对其没有详细调查,无确切文字资料,以致造成判断错误,使同一供电系统中的设备出现一部分采用保护接地,另一部分保护接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而一旦发生事故,责任也不好分清。     9.配电室设置问题:施工现场到底是否一定要设置配电室?有了配电室就要有“五防一通”的要求,就有了《临电规范》第五章“操作通道不小于1.5m”、  “维护通道不小于0.8m、” “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等要求。记得上个世纪90年代,《建筑安全》杂志上有报道,当时全国施工现场临电研讨会在上海召开,会议阐述了对施工现场是否设置配电室应根据现场实际用电负荷确定,没有作出确切的量化界线;一些“不大不小”的项目工程在编制“临电设计”时,对配电室设置问题避而不谈,结果报批中来回折腾,没有效率。我司2002年作出规定: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计算容量达100kVA及以上者,一律按《临电规范》要求搭设配电室。并作为总公司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的一项制度执行(作为开工报告现场审查内容之一)。      “临电设计”是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安全组织设计内容之一,建议各单位自行建立电脑文档模板,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减少设计上的差错和遗漏。     随着大家的不断努力,施工现场的“临电设计”必将更加贴近实际,指导现场、提高整体用电管理水平。受水平限制,以上所谈问题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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