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52 发布时间:2011-1-08 0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平区崔昌路东延(怀昌路-安四路)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10]7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西起怀昌路,东至安四路,红线宽40米。道路起点处受跨京密引水渠桥线位及高程的影响,需对怀昌路以西崔昌路局部范围进行调整,长度为270米,由此道路全长约3.6公里。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道路横断面为两幅路型式,中央隔离带宽2米,两侧隔离带宽2米,两侧各10.5米的行车道,安排两上两下机动车道,余为非机动车道,两侧各3米人行步道。
路线在K0+40.915处上跨京密引水渠,现况有一座旧桥,桥宽5.5米。本次工程拟拆除旧桥,另建新桥。上部结构采用1-45米钢混叠合梁,梁高1.87米,下部结构为桩接盖梁桥台,桥梁全长47.04米。
路线在肖村河处新建桥梁一座,中心桩号为K1+600.634。上部结构为3×19.6米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为桩接盖梁桥台,桩柱式桥墩,桥梁全长58.84米。
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
预计施工工期为9个月。
招标范围:施工标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防护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独立完成2条(含)以上一级及以上的公路新、改建道路工程,2座(含)大桥及以上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 1 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潜在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0 年 11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3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ISO9000认证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网上报名需要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需先进行用户注册,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并申请开通(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11/6714),然后可以进行该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报名。网上报名后请申请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申请人才可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参加资格预审。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图纸资料每套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 3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9 时0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城角西路11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工程科302室)
邮政编码:102200
联 系 人:杜啸涛
电 话:(010)69742715-302
传 真:(010)69742715-302
网上报名:
联 系 人:杜啸涛
电 话:(010)69742715-302
监督电话:010-6301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