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720 发布时间:2011-1-08 00:22
1.黑龙江航运公安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及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现决定对黑龙江航运公安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拨款。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招标范围:黑龙江航运公安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2.2预计工期:2010年11月22日至2010年12月30日。
2.3标段划分:全部招标工程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号 | 工程内容 | 主要工程量 |
WX1 | 黑龙江航运公安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 土建工程: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包括水、电、供热等工程改造):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1:30, 13:3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703室(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编制投标文件。费用自行承担。
6.2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投标单位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问题,在汇总整理后作出书面解答,并以补遗书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6.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1 月 12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龙江交通”(www.hljj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航运公安局 |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黑龙江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703室 |
邮政编码:150028 | 邮政编码:150040 |
联 系 人:王先生 杜先生 | 联 系 人:赵女士 李先生 |
电 话:0451-86125481 | 电 话:0451-55553979 0451-55553981 |
传 真:0451-86125481 | 传 真:0451-55553978 |
|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
| 2010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