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453 发布时间:2011-3-17 23:40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龙州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龙州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为金龙至板烟四级公路工程。
2.2招标内容、标段划分及工期
a)本次招标内容:路基宽度:6.5m;路面宽:5.0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路线全长:4.218613 km,包含路基、路面、涵洞及挡土墙等工程。计划总投资约210万元。
b)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c)计划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施工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均可报名。且满足《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南楼403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7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九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州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龙州县城北路22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0771-8821868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 址:广西南宁市人民路北一里1号(中华路恒升大酒店旁)
邮 编:530011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71--2433876 传 真:0771--243387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