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71 发布时间:2011-3-22 15:47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08]16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占100%,招标人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路线起于巴彦浩特镇东北约2Km、乌巴公路里程K127+750处,与乌巴一级公路以互通立交接线。路线在巴彦浩特镇规划红线以北向东侧布设,在胡宝家田西北侧设置巴彦浩特南互通,路线向南在红山附近靠近银巴二级路(省道S218),在银巴二级公路东侧向南延伸,途经红石头、周家田、小敖包沟、苏海图,于硝化厂东侧设置月亮湖互通,在巴润别立镇设置巴润别立互通立交,在长流水设置互通立交。路线经死人山,小虎山西侧穿过,经吉井子进入井子沟,在喜鹊沟南路线跨越S218;经三关、二关、红井沟至省界头关,内蒙段全长69.1Km。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工程。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1年4月10日,交工日期:2011年7月10日。
2.4 标段划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绿化工程施工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 具体位置 | 绿化面积(m2) | 主要工程内容 |
BYLH-1 | 北互通 | 23412 | 包括换土、苗木、定植、灌溉以及3年养护等绿化工作。 |
BYLH-2 | 南互通 | 31169 | |
BYLH-3 | 起点主线收费站 | 823 | |
月亮湖互通 | 19744 | ||
巴润别立互通 | 36218 | ||
长流水互通 | 37865 | ||
长流水匝道收费站 | 368 | ||
区界主线收费站 | 610 | ||
巴润别立服务区 | 5028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在过去五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11日至2011年3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五楼(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若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3月18日9时00分,集中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盟沙漠王酒店门前,车辆自备;
投标预备会不统一组织召开,踏勘现场后投标人若有问题可于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提出问题,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予以统一书面答复。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9号锦江国际大酒店2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每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1年3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业监督:内蒙古自治区纪检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6968972
邮 编:010020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局纪检委
地 址:阿左旗土尔扈特南路45号
电 话:0483-8332171
邮 编:75030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阿左旗土尔扈特南路45号
邮政编码:750306
电 话:0483-8354004
传 真:0483-8354004
联系人:张明文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09189
联 系 人:王云培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一年三月 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