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663 发布时间:2011-4-19 09: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13线武鸣至平果二级公路二期工程已由广西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鸣至平果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复》(桂发改交通[2010]345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南宁市武鸣县境内,路线起点K2+400于已建成的里建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公路终点,沿S313线至锣圩镇东南附近,终点桩号为K14+000,路线全长11.58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计划工期12个月。招标的范围为: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土建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合同号 | 起讫桩号 | 长度 (公里) | 土石方 (立方米) | 沥青砼路面 (平方米) | 桥梁 (米/座) |
№5 | K2+400~K14+000 | 11.58 | 11237 | 121211 | 19/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均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的企业,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0]40号)及《关于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桂交建管发〔2011〕25号)的规定执行。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的代理人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应为拟投标段的项目经理,并应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拟任项目经理任职证明原件,以及出具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投标单位为经办人办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在武鸣至平果二级公路一、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广西武鸣县城厢镇灵源路西段19号武鸣公路管理局综合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师职称,自2006年4月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已交工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含)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正版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及拟投入该标段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4月22日8:30,集中地点:武鸣至平果二级公路一、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广西武鸣县城厢镇灵源路西段19号武鸣公路管理局综合二楼)。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4月22日10:30,地点:武鸣至平果二级公路一、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广西武鸣县城厢镇灵源路西段19号武鸣公路管理局综合二楼)。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金湖路71号君悦大酒店4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将在距开标时间7天前将投标控制价上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www.gxdot.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
地 址:武鸣至平果二级公路一、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广西武鸣县城厢镇灵源路西段19号武鸣公路管理局综合二楼)
邮 编:530100
电 话:0771-6251158
传 真:0771-6251158
电子邮件:wplnndjsb@163.com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武鸣县支行
账 号:800054966288889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