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64 发布时间:2011-6-03 07: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定至宁武公路已列入2011年广西普通公路提级改造工程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基本建设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本项目为二级公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及武鸣县境内。本工程起于南宁市郊双定镇,起点桩号为K11+000,终于武鸣县宁武镇,终点桩号为K21+000,路线全长10公里。设计速度 60 km/h,路基宽度12米。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实测路线长10.000公里,负责K11+000~K21+000段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旧路主要状况如下:
标段 | 长 度 (km) | 原路面宽度(m) | 原路基宽度(m) | 桥梁(m/座) | 旧涵洞(座) |
№1 | 10 | 7 | 12 | 0 | 17 |
(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①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②征地拆迁图(包括地亩图及勘测定界图等):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60天内提交;③建设期配合服务:2年。
(4)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含后续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25日~2011年 5月 3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应为拟投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并应出具拟任项目负责人任职证明原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标准:路桥专业工程师,自2006年1月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条以上(含2条)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项目总审定等同类职务。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及拟投入该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其他资料售价2000元/套,上述文件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 6 月 1日北京时间9:00时,地点:广西桂西公路管理局办公楼7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 21 日北京时间9时整,投标人应当于2011年6月 21 日北京时间8时至9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号广西区公路管理局2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友爱南路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新办公楼工程科316室
邮政编码:530001
联 系 人:卢工(13557010163) 梁工(13607877661)
电 话:0771-3906009
传 真:0771-3906009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