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21 发布时间:2011-7-09 18:14
1.招标条件
河北省京秦高速公路(G1)2011年廊坊所收费数据传输改造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公路【2010】3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京秦高速公路2011年廊坊所收费数据传输设备进行改造;
2.2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07月20日,施工工期150日历日(含试运行3个月);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北省京秦高速公路(G1)2011年廊坊所收费数据传输由电缆改为光缆,并增加相应光传输设备;
2.4本项目分一个合同段。
序号 | 合同段号 | 施工地点 | 主要工程内容 | 施工工期 |
1 | JQGS1103 | 河北省京秦高速公路廊坊所 | 收费数据传输改造 | 150日历日(含试运行3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管理能力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3.2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08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改造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且累计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投标,但排名前五名中的关联企业超过二家(含二家)时,排名高的一家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然后除关联企业外的投标人按照得分排序递补到前五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6月28日至2011年07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者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本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19日9:3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38号阳光艾美特酒店3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qlgk.hbsjtt.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21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邮政编码:066001 邮政编码:100089
联 系 人:李恒坤 联 系 人:柳建林
电 话:0335-3958038 电 话:010-68405032
传 真:0335-3958048 传 真:010-68405006
2011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