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42 发布时间:2011-7-09 18:28
1. 招标条件
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通村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兴安盟交通局以兴交发[2011]1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兰浩特市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兰浩特市交通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通村公路工程起点接在前期修建已完成的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通村公路K12+906处,测设里程桩号K12+906,终点止于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交界处,测设里程桩号K34+906处。路线全长22.0公里。
本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0米(村屯内8.5米),路面宽3.5米(村屯内6.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7月20日,交工日期:2011年10月30日。
2.3 合同段划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通村公路施工划分为 1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资质;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或兴安盟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按兴安盟交通局下发的文件规定,一个施工单位在兴安盟境内第二批农村公路招标中最多允许中3个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浩特市交通局三楼会议室,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事宜。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兰浩特市交通局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要求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视为无效担保且必须在2011年7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交通(http://www.nmjt.gov.cn)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0482-8237496
邮 编:1374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浩特市交通局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和平街
邮 编:137400
电 话:0482-8515896
传 真:0482-8516229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09189
联系人:包 军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