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477 发布时间:2011-7-19 16: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十师184团轧花厂—和龙公路已由兵团发改委兵发改投资【2010】912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列入本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农十师184团,招标人为农十师184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线全长14.20km。建设地点:农十师184团。计划工期:2011年5月7日开工,2011年9月10日交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
凡有意参加施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近3年内在新疆公路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项目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1 年 5 月 4 日至 2011 年 5 月 10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到新疆兵团农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办公楼六楼(新疆北屯团结路新区北三)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标段,图纸售价¥2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1 年 5 月 11 日 10:30 时,集中地点:农十师交通局办公楼门前;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 年 5 月 11 日 16:30 时,地点:农十师184团机关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5 月 24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至 农十师交通局四楼会议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每个标段应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元)投标担保(现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日报》和兵团交通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农十师184团
地 址: 新疆和丰县查干屯格镇(184团)
邮政编码: 834409
联 系 人: 李卫军
电 话: 0990-6730035
传 真: 0990-673003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兵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兵团农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办公楼六楼
(新疆北屯团结路新区北三)
邮政编码:836000
联 系 人:孟维欢
电 话:0906-3356598 13999453499
传 真:0906-3356598
2011年 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