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脚手架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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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langang
时间:
2010-4-22 11:08
标题:
脚手架支架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
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1]34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发送〈一九八三年全国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的通知》([83]城科字第22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原哈尔滨建筑大学共同主编的《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其中3.1.3第2款,5.3.5第2款,6.2.2第1款,6.2.3第2款,6.3.2,6.3.4,6.3.5,6.4.2第4款,6.4.3,6.4.4,6.4.5第2款,6.6.2第2款,6.6.3第2款,7.1.5,7.3.1,7.3.4第1款,7.3.8第2款,7.4.2第1款,7.4.2第2款,7.4.3第1款,8.1.3第2款,9.0.1,9.0.4,9.0.7为强制性条文。该标准编号为JGJ l30—2001,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2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01
J 84-200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总 则
1.0.1 为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用落地式(底撑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以及水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模板支架的设计与施工。
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S(1)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2)建筑物高度超过24m;
(3)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4)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1.0的砖墙。
1.0.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脚手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但在本规范第5.1.5条规定的情况下,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
1.0.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0.5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1.1 脚手架
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上料、堆料与施工作业用的临时结构架。
2.1.2 单排脚手架(单排架)
只有一排立杆,横向水平杆的一端搁置在墙体上的脚手架。
2.1.3 双排脚手架(双排架)
由内外两排立杆和水平杆等构成的脚手架。
2.1.4 结构脚手架
用于砌筑和结构工程施工作业的脚手架。
2.1.5 装修脚手架
用于装修工程施工作业的脚手架。
2.1.6 敞开式脚手架
仅设有作业层栏杆和挡脚板,无其它遮挡设施的脚手架。
2.1.7 局部封闭脚手架
遮挡面积小于30%的脚手架。
2.1.8 半封闭脚手架
遮挡面积占30%~70%的脚手架。
2.1.9 全封闭脚手架
沿脚手架外侧全长和全高封闭的脚手架。
2.1.10 模板支架
用于支撑模板的、采用脚手架材料搭设的架子。
2.1.11 开口型脚手架
沿建筑周边非交圈设置的脚手架。
2.1.12 封圈型脚手架
沿建筑周边交圈设置的脚手架。
2.1.13 扣件
采用螺栓紧固的扣接连接件。
构配件的允许偏差 表8.1.5
序 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
(mm) 示 意 图 检查
工具
1 焊接钢管尺寸(mm)
外径 48
壁厚 3.5
外径 51
壁厚 3.0
—0.5
—0.5
—0.5
—0.45 游
标
卡
尺
2 钢管两端面切斜
偏差 1.70
塞
尺
’
拐
角
尺
3 钢管外表面锈蚀
深度 ≤0.50 游
标
卡
尺
4 钢管弯曲
a.各种杆件钢管的端部弯曲
l≤1.5m ≤5
钢
板
尺
b.立杆钢管弯曲
3m<l≤4m
4m<l≤6.5m ≤12
≤20
c.水平杆、斜杆的钢管弯曲l≤6.5m ≤30
5 冲压钢脚手板a.板面挠曲
l≤4m
l>4m ≤12
≤16 钢
板
尺
b.板面扭曲
(任一角翘起) ≤5
8.2 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8.2.1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8.2.2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本规范第8.2.3-8.2.5条的规定;
(2)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3)技术交底文件。
8.2.3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本规范表8.2.4项次1、2的规定;
(5)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超载。
作者:
让心灵去流浪
时间:
2010-4-2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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