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主干线(GZ65)上海至瑞丽公路云南保山至龙陵段高速公路项目隧道机电及消防系统、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招标结果经云南省公路工程招标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7号令)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后备中标候选人 |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 |
1 | JD2:隧道监控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 —— |
2 | JD3:隧道机电 | 中铁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兴兴交通通信工程技术公司 | —— |
3 | JD4:隧道机电 | 陕西高速交通工贸有限公司 |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 |
4 | JD5:供配电 | 云南银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 |
5 | JD6:供配电 | 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 | 四川省川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6 | JD7:消防系统 | 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 昆明荣成天宇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
7 | 交通安全第1合同段 | 云南长江现代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山西路达实业总公司 | —— |
8 | 交通安全第2合同段 | 四川金城栅栏工程有限公司 | 云南长江现代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山西路达实业总公司 |
9 | 沿线设施第1合同段 | 云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 |
10 | 沿线设施第2合同段 | 云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云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含节假日)以书面形式向下述监督机构投诉。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的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6年第11号令)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上述单位经合同谈判成功后将成为中标候选人和后备中标候选人。
监督机构1:
监督机构:云南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
电 话:0871-5305645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号
邮 编:650031
监督机构2:
监督机构: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
电 话:0871-7168570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关上民航路493号
邮 编:650200
监督机构3:
监督机构: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驻保龙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纪检组
电 话:0875-2162069
地 址:云南保龙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岫东路延长线)
邮 编:678000
云南保龙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
TAG: 云南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