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其中部分款额将用于本次所列出的回项下的合格支付。
2.本项目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最低为: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高等级路面施工业绩证明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独家进行申请。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次招标项目为2个合同段,预计工期为2007年8月20日~2007年10月31日,主要工程数量见下表。主要工程数量表
合同段 | 主要工程数量 |
一 | 固原服务区:水泥混凝土路面61783㎡以及基层底基层,人行广场2409㎡,小型停车场8234㎡ |
二 | 黑城服务区:水泥混凝土路面25824㎡以及基层底基层,人行广场2254㎡,小型停车场2970㎡ |
6.凡符合上述条件并有兴趣者,可持企业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份,于2007年7月13日~2007年7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8:00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购买招标文件,其中交通部范本由投标人自已购买,招标人自编部分(项目专用本)和设计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7.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及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7月17日15:00,地点: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收费站北侧大楼二楼会议室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每合同段10万元投标担保。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2日15: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地 址: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收费站北侧大楼二楼会议室 电 话:0951-6150413 联 系 人:宋女士
10.招标人定于在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中写明的授权代理人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11.招标人(业主) 名 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邮政编码:750004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收费站北侧大楼 电 话:0951- 6150413 联 系 人:宋女士
12.招标文件编制 单 位:宁夏广成交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750001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东路165号交通科研服务楼 电 话:0951-5032956-319 联 系 人:陈女士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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