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夹江县焉城镇新村九社、十社道路及管线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截止时间:2007-08-02 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1、夹江县规划和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夹江县焉城镇新村九社、十社道路及管线工程项目,经夹发改投资[2007]33号文批准建设,乐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乐发改政策[2007]512号文核准招标.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招标项目施工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施工承包人。
2、本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该焉城镇新村九、十社道路及管线工程项目,道路总长995.28米。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表达的施工内容。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投资约187万元。
2.3建设地点:夹江县焉城镇新村九、十社
2.4要求工期:120日历天(不扣除节、假日)。
2.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5、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人可从夹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夹江县粮食局四楼)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时间为2007年7月27日至2007年8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时,投标人应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原件验审后退还)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鲜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授权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8、获取招标文件每份15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另计.
9、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和本招标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夹江县规划和建设局
办公地址:夹江县焉城镇 联系电话:13518232428
联 系 人:文建军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乐山市中区柏杨路17号银丰商务大厦10楼
邮政编码: 614000
联系电话: (0833)2438466 13981378208
传 真: (0833)5658876 联 系 人: 袁先生 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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