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乔、灌木类细目成活率验收标准为95%,撒播草种类细目覆盖率验收标准为90%。计量及验收方法相同。
2、本项目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提交以往工程的地区级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证书、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或交工证书。
3、本次招标提供的设计图纸仅作为投标人理解项目的参考资料,具体工程数量、标准、要求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为准。YZLH3工程量清单707-2 草方格扎设工程数量为6400000平方米。
4、本项目扎沙障采用沙柳捆(标准为:5根/捆,10捆/米),草方格采用麦草方格(标准为:1千克/平方米)
5、本项目种植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均为综合单价,该价格为承包人在考虑了种植过程中选苗、起苗、运输、种植、管护(包括种植土、肥料、药剂、浇水、成活率、气候、水文等所有因素)、补植、交验等所有环节后最终确定的价格。业主将不在对上述工作另行计价。业主在项目建设期间为解决土建工程用水在公路沿线成井11眼,但由于沿线水井水质含盐、碱量较高,设计图纸给出的水井水质、水量仅作为投标人了解当地绿化环境的参考,投标人应充分考察、检验水井水质及出水量,并自行决定是否采用。请所有投标人认真考察并解决水源,并对调查结果负责。 表1:盐中高速公路水井位置表
井位 | 桩号 | 井位 | 桩号 |
徐家梁 | K4+000 | 马儿庄立交 | K63+750 |
斗沟子 | K13+300 | 李家坝 | K74+760 |
二道湖 | K19+500 | 豹子滩 | K105+500 |
月儿泉 | K30+050 | 海子塘 | K129+600 |
甘洼山 | K37+920 | 恩和立交 | K160+000 |
6、业主取消了所有灌溉系统和管线设施,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所有相关内容均已取消。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涉及水井、水管、灌溉等工程细目不予报价。投标人可按罐车输水的方式考虑绿化用水,并将所有费用计入苗木的综合单价。
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同时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的有关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对于招标文件和《范本》中已经明确的内容,招标人将不再作答复。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请各申请人收到此补遗书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传真:(0951)6150403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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