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项目为13省道大溪隧道渗漏水整治工程和边坡防护工程两个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大溪隧道渗漏水整治工程,桩号:K15+590,主要内容:隧道渗漏水的防止和引排。
第二合同段:边坡防护工程,桩号:K17+000-K24+430,主要内容:清理和改缓边坡,增设挡墙、锚喷防护、主动防护、边沟、截水沟等。
二、浙江省范围内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隧道专项工程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第一合同段的投标。
浙江省范围内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第二合同段的投标。
三、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于2007年7月13至16日9:00—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到安吉县公路管理段养护机料股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每套收成本费 500元,售后不退。
四、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须自行到工程现场进行考察。
五、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至期前办妥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工商银行三楼)交易备案及相关手续。
六、投标文件送交的截至时间为2007年7月27日9: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至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工商银行四楼)。
七、招标人定于2007年7月27日9:30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工商银行四楼)举行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八、强制性资格条件请登陆www.zjt.gov.cn浙江交通网和www.ajztb.com安吉县招投标网查阅。
九、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投标担保为人民币5万元,并按投标截至期前提交到安吉县公路段。
招标人开户名称:安吉县公路管理段
开户银行:安吉县工行
帐 号:1205290009021002554
招标人地址:安吉县递铺镇交通路公路段。
邮 编:313300 电 话:0572-5220660
传 真:0572-5220658 联系人:黄志军、李力 招标人:安吉县公路管理段 2007年7月12日
强制性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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