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峨秀湖片区秀湖路十里村至保宁村新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所属行业:道路桥梁 截止时间:2007-09-27 招标类别:施工、监理招标
1. 峨秀湖片区秀湖路十里村至保宁村新农村道路建设工程,现由峨发改投[2007]70号文批准招标,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规模:占地面积315亩,道路全长3.5公里,K0—K2+152.132宽34米K2+152.132—K3+359.943宽50米。包括道路、污水、雨水等。本工程招标共设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峨秀湖片区秀湖路十里村至保宁村新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标段:峨秀湖片区秀湖路十里村至保宁村新农村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2.2技术标准:城市主干道II级公路标准。
2.3工程建设地点为: 峨眉山市胜利镇、峨山镇;
2.4计划总工期: 14 个月;
2.5计划总投资:约3200.3万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第一标段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报名人身份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省外企业适用),上述资料均应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第二标段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授权报名人身份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省外企业适用),上述资料均应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报名地点:四川省恒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办事处(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7号银丰商务大厦十楼)。
报名时间:2007年9月21日至2007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07年9月21日至2007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
招 标 人:峨眉山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董 峻 铭
传 真: 0833-5555376 联系电话: 0833-555398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恒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四川省恒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办事处(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7号银丰商务大厦十楼)
邮 政 编 码:614000 联系电话:0833- 2438466
传 真: 0833—2438466 联 系 人: 伍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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