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205国道、320国道、17省道、46省道、50省道部分路段的标线的施划和标志的增设。共分2个施工合同段。
其中:第一合同段为上述国省道部分路段标线的施划。
第二合同段为上述国省道标志的增设。
有意向的施工企业可参加1个或2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
3、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工程报名时需递交:①企业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企业应进入市招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报名,入库资料无需携带相关原件]。
5、各工程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五万元整。交纳地点: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4室(电话:0570-3891163);交纳方法:只能采取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两种方式交纳。采取支票形式的,转帐支票必须是该投标企业所开;采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帐户汇出。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060432;开户单位: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6、投标申请人于2007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衢州市招投标中心4楼413室(荷花西路109号)报名,联系电话:0570-3899063。报名后直接到衢州市招投标中心4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相应强制性条件见附表。
招标人地址:衢州市三衢路127号
邮 编:324002
联系人:小赵、小祝
电 话:0570-3891616 衢州市公路管理处 衢州市招投标中心
2007年9月26日
强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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