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公路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的永康至缙云公路工程项目麻车头至马岭下段改建工程一期工程,全长1.88km,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沥青砼路面,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共分1个施工监理合同段。
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监理内容为路线全长范围内的全部路基、桥涵、路面、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有意向的监理企业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投标人可于2007年10月11日至12日9:0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和14:00至16:30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另付押金500元才能取得图纸。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退还图纸,并取回押金。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员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7年10月15日8:30,地点:永缙公路永康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10月15日10:00,地点:永缙公路永康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1日9: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 位: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 址:永康市金城路518号 汽车东站大楼8楼
电 话:0579-87219652
7、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8、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提交2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开户名称: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永康市支行双铃分理处
账 号:12080309000006620 招标人:永缙公路永康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江南街道办事处城南工作片(江南街道麻车头村对面 金丽温高速公路永康出口处附近)
邮 编:3213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579-87172425
传 真:0579-87171553 招标人:永缙公路永康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7年10月8日
强制性资格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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