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和信誉良好的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的23省道建德劳村至李家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53公里,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0米,路面宽9.0米。
3、全路段为1个施工合同段(S01)。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路基工程K142+170~K143+700,长1.53km;路面工程K0+170~K1+700,长1.53公里,沥青砼路面。
施工计划工期为2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4、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19日至2007年10月23日每天早上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建德市公路管理段(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广兴北路19号)洽购“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包括图纸和参考资料),售后不退。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现场考察:2007年10月23日下午2时30分,
地 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广兴北路19号,建德市公路管理段,交通工具自备。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2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建德市审批中心(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东区广场行政审批中心地下室1号会议室,联系人:徐启龙 13968120868),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拟委任的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出席。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投标担保保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帐户汇入,并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视为无效。
招标人开户名称:23省道建德劳村至李家段改建工程办公室
开户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建德支行
帐 号:73178100048642 招标人:23省道建德劳村至李家段改建工程办公室 地址:建德市公路管理段(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广兴北路19号)
联系人:徐启龙
电话:0571-64723071 13968120868
传真:0571-64726485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施工强制性条件.doc
TAG: 招投标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