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叙永县和平大桥工程监理招标(第二次)
所属行业:道路桥梁 截止时间:2007-11-01 招标类别:监理招标
叙永县和平大桥工程项目已由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叙发改经[2007]111号)核准公开招标,现招标人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叙永县新区和平大桥工程
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以新建桥梁全长144.39米,宽24米,车行道18米,人行道2×3米。
3、建设地点:叙永县和平村
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1—2004)的合格标准。
二、本次招标范围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允许资质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单位,由业主依据推荐单位定标,整个执行过程由政府监督部门监督。业主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然后发出中标通知。
三、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招标投标规定,为杜绝和制止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保护国家利益和招标人不受到损害,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交通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注册在本单位(在册)的交通部颁发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近五年内具有两个及以上工程造价在70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四、报名即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须同时出示原件)。
3、项目总监本人的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2005年1月至2007年8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同时出示原件)。
4、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完成
2个以上(含2个)同规模桥梁工程的监理业绩(审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留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注:本公告要求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负责,报名过程中如有证据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属实,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报名。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2007年10月26日至2007年11月1日,每天9:0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叙永县新区泸县富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50元人民币。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县富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叙永县新区富丽房地产有限公司售房部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54834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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