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招标人),卖方(投标人)下同。
2、招标货物合同段划分及投标人资质条件:
合同段JC1:隧道通风设备:射流风机、轴流风机
合同段JC2:隧道照明灯具
合同段JC3:隧道电缆桥架
合同段JC4:高低压配电设备
合同段JC5:电力电缆
合同段JC6:隧道消防设备
合同段JC7:隧道火灾报警系统
合同段JC8:视频监视设备(含摄像机、监视器、视频检测系统)
合同段JC9:柴油发电机
资质及业绩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同时持有部、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认证),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技术、生产、供货能力,在国内公路隧道机电设备供货具有良好业绩和信誉的厂家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交货时间:预计供货期8个月,安装集成完工后试运行期3个月,质量保证期12个月。
4、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5、招标文件的购买:请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2007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1楼A1112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 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一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二个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最多仅可能获得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若同一投标人在二个合同段评标价均为最低,则按照对招标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授予合同。
一个设备品牌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即一个品牌只能有一个制造商或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定品牌并签字确认,若开标后发现所投品牌与报名签认品牌不一致时应当场作废标处理。
6、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11月20日9:30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1楼A1110室。
7、投标文件的送交:北京时间2007年12月10日上午9:00~10:00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07 年12月10日上午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以面交形式送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武候祠大街180号锦弘交通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原四川省交通厅招待所),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每个合同段人民币10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
9、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建设网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10、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上述表格式(附后)各投标人将其书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不可修改的电子文档(刻录的光盘或U盘)以密封方式(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在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日后5日内(北京时间2007年11月21日17:00时前)提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7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以公示内容为准。
招标人名称: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达州市南外经济开发区
招标人驻成都办事处: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1楼
邮 编:610041(成都) 635000(达州)
电 话:028-66027884(成都) 0818-2692526(达州)
传 真:028-66027891(成都) 0818-2657347(达州)
联系人:徐 强 廖文骏
招标人: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0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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