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电(记者 胡锦武)以投资高速公路为由骗取两家信用社主任信任后,江西男子何德琳先后数百次通过冒名等方式骗取贷款等共1153万余元,并通过购买彩票等方式挥霍一空。 近日,何德琳被赣州市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2001年5月,何德琳编造投资高速公路利润可观及结算高速公路工程款需要处理各种关系的谎言,骗取了时任兴国县杰村信用社主任徐海平和东村信用社主任谢俊智信任。随后,二人各自利用担任两家信用社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数百次采取虚构或冒用他人姓名、使用虚假资料自审自批方式将款贷出并汇给何德琳。至2007年1月案发时,何德琳共骗得1153.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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