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0日讯 从2008年起,我省将再用3年时间构建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禁止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治超暨联合整治电视会议上获悉的。副省长郭兆信出席会议并讲话。
从2008年起,我省将用3年时间突出抓好联合治理、公路保护、车辆和货物源头监管、追踪处理、整治法规等“五个长效机制”,开展净化治理环境、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等三项重点整治活动。
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将被禁止上路过桥。据记者了解,我省将对这类车辆展开专项整治,防止出现压垮桥梁等重大安全事故。对于不可解体大件物品的运输,将做好超限运输许可与服务保障工作。在限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同时,我省将引导车辆结构调整,完善多轴大型车辆和专用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这两类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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