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报道
被指控走私高档汽车2043辆、偷逃税款2.2亿元的陈氏兄弟(陈乃智、陈乃强)特大跨国走私团伙共23名被告人,昨天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一审判决。主犯陈乃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15年不等。在听完宣判后,主犯陈乃智表示不服,但是不上诉。
作为“国内走私汽车第一案”,陈氏兄弟的走私链条贯穿境内外。他们走私入境的2000多辆车中,至今仍有极大一部分行驶在国内很多省市的公路上,贻害无穷。
走私2043辆车偷逃税2.2亿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陈乃智和陈乃强采取先替购车客户垫付定金外的购车余款,从香港相关车行提取客户购买的车辆后,委托香港日满公司发运了2043辆汽车到越南。车到越南,由陈乃强实际控制的汽车修理厂修理。汽车修理完毕后,再由陈乃强之前盗用美国孙氏公司签定加工汽车合同的越南广宁公司,以自己名义办理相应的报关离境手续,陈乃强将上述车辆交给广西东兴市专门运输走私汽车的犯罪团伙偷运进入广西东兴市,并运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经广州海关关税部门核定,上述走私汽车,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223706409.78元。
铁壳船装走私车经越南入境
陈乃强联系庞世德偷运部分走私车辆,庞世德遂伙同李石贵、杨成一起商定偷运汽车入境。据庞世德交代,由李石贵组织人员雇铁壳船将上述车辆从越南芒街经中越界河北仑河偷运至中国广西东兴市,安排人前往歌龙码头接车,而杨成负责找“飞车手”将汽车从陆上由东兴送至南海九江。
庞世德说,刚开始做的三个月运费是每辆2.8万元,后来走私车的人多了,价格就压低了,2.3万到2.5万元的都有。他根据收到的车款计算出这期间共走私了300多辆车,陈乃强共付给了他1100多万元运费。
雇请多人发车至全国客户
部分购车客户接到走私车辆或客户在南海区九江镇购买了走私汽车后,通过直接联系或他人介绍的渠道交由沈英采用“垫资发运”的方式,为其垫付购车款以提出走私车辆,沈英安排其雇请的车建广、张杰、刘鹏等人分别驾驶上述走私汽车到全国各地交给购车客户。
据沈英交代,2003年11月开始,她先后以况素碧、周玉兰等名义开设了8个账号,为买车客户向九江卖车人垫付车款总数为369票,金额总数为70551875元人民币。沈英还供述出,从2003年11月份到她被抓时帮客户送车200多辆,其中绝大部分车况较好、价格超过十五万元人民币的车,都是陈乃智走私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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