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11家副省级城市警务协作增新内容
本报长沙11月28日电第四届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会昨日在长沙闭幕,自2004年以来,泛珠三角9+2警务协作城市公安机关积极落实《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有效提高了跨区域联动、整体作战效能。去年11月以来,各协作城市警方协同破案1112起,抓获疑犯2004人,其中缉捕网上逃犯1537人,为泛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泛珠三角区域面积占全国的1/5,人口和经济总量占全国的1/3,泛珠三角区域的11个城市是:广州、海口、南昌、厦门、昆明、成都、深圳、福州、贵阳、南宁、长沙。随着人口流动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省际之间的防范空隙躲避警方追捕,过去粗放型合作方式难以解决“追逃难”、“追赃难”等问题。2004年,首届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签署了《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这是全国第一个区域性警务协作协议。泛珠警务协作明确了各协作城市在警务信息领域、办案领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领域、道路交通管理领域、警务指挥和行动领域以及警队建设领域等6个方面加强合作和交流。这个协议使区域之间的警务协作更紧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更有力度,为实现合作共赢、共建平安提供了坚实的平台。
此次会议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昨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泛珠三角区域内的其他10个城市共同签署了交通违法异地处罚协作协议。按照协议,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当事人,持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交通违法通知书,或通过其他方式获知的异地非现场方式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后,到11个城市内任一邮政汇兑网点,提供本人的驾驶证(或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及公安交警交通违法通知书编号,填写《代缴交通违法罚款要约书》等相关文书和单据,并将指定违法行为的汇款交由代办中心办理。对此类交通违法的当事人,不计收滞纳金。违法行为发生地代办中心收到汇款后,将编制代办交通违法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印鉴,凭此清单缴纳罚款。违法行为发生地代办中心将代办交通违法清单及银行票据交给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对当事人该笔交通违法记录进行销号处理。违法行为发生地代办中心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领取当事人相应的罚款收据和文书单据,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递给交通违法当事人。当事人对未成功消除交通违法记录的异地代办业务,可凭原始汇款单据到邮政汇兑网点进行查询退办,各邮政汇兑网点应予当场受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或重新受理,此过程不得加收任何费用。由于邮政部门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由邮政部门负责赔偿。
赵文明 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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