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全长5.295公里(单幅),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8米,路面宽7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共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
3、施工合同段:路线长5.295公里(单幅),其中单跨20米桥2座,施工内容为路基、桥梁、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4、投标人可于2007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14日,每天9∶00-11∶30和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南路129号市政大楼)办理登记手续后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施工图,不含交通部《范本》),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套):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交易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至: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南路129号市政大楼。
7、招标人将在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类人员证书仅指施工企业)准时出席。被授权的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书(含公证书)原件并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从设立时起)在该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大会,则不需提供)。
8、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且投标担保必须在2007年12月24日前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银行汇票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开户名称: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开户银行:民生银行余杭支行
招标人银行帐号:7364210004584
报名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南路129号市政大楼
联系人: 谢巨波 徐 峰
电 话: 0571-86165039 86165134
传 真: 0571-86165134 86165048
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强制性资格条件.doc
主要工程数量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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