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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老人获赔马路噪音损害费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7-12-16 09:06  作者: 网友搜集  来源: 京华时报  查看: 649次 评论: 0条 好评: 0分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165名离、退休人员因不满公路噪音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将公路管理方告上法庭。近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公路管理方为165名原告安装隔声窗,并赔偿每人噪声损害费6000元。

  165名原告均住在丰北桥一紧邻公路的两栋干休所内。被告是北京城市主干道路和快速路的开发建设及维护单位。去年7月,该单位对干休所紧邻的公路进行拓宽后,公路与干休所的楼挨到一起,随着车流量不断增加,过往车辆的噪声也越来越影响到了楼内退休老人的生活。

  去年7月20日,专业部门对干休所两栋楼中的部分房间进行了24小时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噪声污染严重。165名老人随后起诉,要求公路管理方为他们安装隔声窗,并赔偿噪声损害费每人6000元。

  被告辩称,他们是大型国有公司,主营业务是修建市政道路,是有利于大多数人利益的公益事业。在施工过程中,他们已在干休所前面的主路上建造了隔音屏,对噪声污染进行了防治。如果存在欠缺,也主要是由于公司从事的道路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造成的。他们认为,即使法院认定他们承担噪声污染责任,也应考虑到他们与从事营利性经营行为的噪声制造者不同,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法院认为,城市居民生活的声环境质量受法律保护。公路拓宽后,交通运输噪声对离、退休人员造成污染,被告作为北京城市道路的开发建设及维护单位,有责任对他们的住宅采取有效、可靠的隔声减噪措施,并对他们环境权益所受的损害作出相应赔偿,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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