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乐清市104国道湖雾至清江段改建工程全长约28公里,公路等级二级(加宽),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5.5米,城镇段30.5米,桥、隧与路基同宽,沥青砼路面。
1、本次招标分2个合同段,分别为:
①LJ4-1合同段(水涨大桥左幅桥改建):桩号K10+862-K11+182,长约320m,①拆除左幅旧桥所有桥面、栏杆、人行道,以及10×13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的上部结构、下部结构,2跨35m预应力混凝土T形梁桥仅拆除桥面、栏杆、人行道,其余结构予以利用;②新建桥梁:桥梁跨径11×20+21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长241m,桥宽11.2m。
②LM6合同段(路面):桩号K14+400-K27+948.042,长约13km(扣除桥梁长度548m),路基宽度25.5m,公路等级为二级(加宽),路面结构为18cm厚3%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沥青混凝土路面(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
LJ4-1合同段计划工期10个月,LM6合同段计划工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年。
2、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根据《关于公布2006年度全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浙交[2007]178号文),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合同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合同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合同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7年12月27日至2008年1月3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时和14∶00~16∶3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到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联系电话0571-87630257)处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范本》自备),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会议并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1月4日9∶00时,地点:乐清市104国道湖雾至清江段改建工程指挥部(乐清市雁荡镇松溪大道18号)。
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1月4日10∶00时,集中地点:乐清市104国道湖雾至清江段改建工程指挥部(乐清市雁荡镇松溪大道18号)。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22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信息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6、招标人将在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办妥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的交易席位并交纳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8、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LJ4-1合同段提交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LM6合同段提交5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投标人必须在2008年1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担保汇到指定帐户。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求是支行
帐 号:95180155100000037 招标人:乐清市104国道湖雾至清江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王洪斌
地 址:乐清市雁荡镇松溪大道18号
邮 编:325614
传 真:0577-62243301
电 话:0577-62243303
招标代理人: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彬彬
电 话:0571-87799816
地 址:杭州市西溪路131号
日 期:2007年12月24日 104国道强制性资格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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