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随着西攀高速公路将在2008年的建成通车,雅泸高速公路将于2012年建成通车,在四川境内形成国家高速公路网北京—昆明放射线的全线贯通,势必造成通过泸黄高速公路西昌收费站的交通量大幅增加,因而现有收费站规模将不能满足需要。本次招标范围为泸黄高速公路西昌收费站改建工程,施工招标设LG1、LG2两个合同段, LG1合同段为收费站改建的土建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基挖填约24000m3,路基边沟改造71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6455m2及其他绿化等辅助设施工程)的施工;LG2合同段为房建工程及交通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收费棚、交通工程以及收费设施的采购与安装等工程)的施工。预计工期各为3个月,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屋面防水36个月。
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LG1合同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从2003年起)曾独立承担过二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累计20公里及以上,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
LG2合同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从2003年起)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合同段投标。
同一投标人可参与二个合同段的投标并可获得二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的购买:请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校对原件于 2008年 1 月 14 日~2008年 1 月 18 日9∶00—17:00(北京时间)到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10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150元(其中招标文件成本费150元,图纸每套收取成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每个合同段提交人民币10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5、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有疑问直接以质疑形式发送招标人,招标人根据情况已补遗书形式进行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 2 月 4 日上午8:30~10:00(北京时间)以面交方式送交至招标人开标地点: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B1001会议室。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2008年 2 月 4 日10:0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凡超过上述日期和时间送交的投标文件,或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公示表(包含下列三张表,格式附后)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刻录的光盘或U盘)和其书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②近5年(从2003年起)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土建和房建分别填报)
③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简历表
将上述公示资料以密封方式(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在售卖招标文件截止期后第7天(2008年 1 月 25 日9:00~15:00北京时间)提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子版本公示表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7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进入不良信誉名单并不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公示的业绩,或业绩未经公示的(只有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业绩。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接收投诉事件,公示期满,招标人将不再受理涉及本项目公示内容的任何投诉。
8、信息发布地点:
《四川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
9、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招 标 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A区
邮 编:610041
电 话:028-66027302
传 真:028-66027300
联 系 人:罗俊 杨军川 曾江
招标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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