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孙玉红)截至去年12月20日,哈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000余起,死亡471人,伤25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958.17万元。其中,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3.29%和35.2%。这是记者从市交警支队昨天召开的2007年度哈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会上获悉的。
交警部门对2007年全市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分析发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仍是机动车肇事的主因。其中,因超速行驶导致58人死亡,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2.39%;未按规定让行、逆行和酒后驾驶分别致39人、31人和34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死亡总数的8.35%、7.28%和6.64%。
同时,酒后驾驶、违法装载、无证驾驶是引发特大交通事故的主因,其造成死亡人数分别占特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总数的13.95%、16.28%和11.63%。
据介绍,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四升特点,即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未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事故死亡人数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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