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标志标线资质,并具有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经历的企业均可申请资格预审。
2、本次招标为国省道标志标线完善工程。计划工期20天。有意向的申请人可申请参加投标。
3、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28日至1月30日8:30-11:00至14:30-16:00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到湖州市公路管理处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600元,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的湖州市湖州市国省道标志标线完善工程,共分1个施工合同段。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如有必要,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5、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洽购招标文件前办妥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电话:0572-2220041)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
6、招标人定于2008年2月20日9:00时(北京时间),在湖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并随带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各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每合同段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投标担保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划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且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柜办妥手续。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出,汇款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期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商业银行城北支行
账 号: 800016745000160 地 址:湖州市龙溪北路290号
邮 编:313000
联系人:李葱葱
电 话:0572-2112739
传 真:0572-2112711 招标人:湖州市公路管理处
2008年1月18日
TAG: 招投标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