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应是公共的路”,代表委员建议彻底清查、撤除不合理收费站
广东目前有接近300个公路收费站 本报记者朱文海摄
■国家规定相邻收费站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可有路段90公里就有四个收费站
■人大代表称,有的收费站超出原收费年限后,擅将年限往后推延20年
■同一条路经过的地区,各地利益均沾,这种审批原则下,收费站难免频密
■数量众多的收费站卡断了城市间的联系,“都市圈”进出成本高
本报记者 许琛 崔朝阳 周乐瑞 胡军
冯小静 陈晓璇 王雷 韩平
基层代表话民生
广东路桥建设里程和速度全国领先,同时也带来了数量众多的路桥收费站。今年省两会期间,多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抨击:目前广东公路收费站过多,给市民带来很大不便和负担,应撤销过多的公路收费站。
省人大代表李德锋昨日提交建议,今年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凡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站点,坚决撤除。
200米设了两个收费站
一些二级公路不得收费仍在收费
省人大代表李德锋认为,广东目前无论是高等级公路还是普通公路,仍存在公路收费站点不合规定设置和过多过密的问题。
李德锋介绍说,国务院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明确规定: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但是,在国道324线罗定、云浮境内90多公里的路段仍保持着振民亭、冲花、茶洞、素龙四个收费站。
“特别是振民亭收费站,距离广云高速公路河口出入口的收费站还不到200米,造成所有从广云高速公路河口出口一出去的车辆立即又要交费,汽车刚刚起步就又要刹车了。一般小车要交10元,其他客运车辆最高要交35元,造成重复收费或多重收费。”
李德锋说,按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在广东还有许多收费站已经超过了这两个期限仍然继续收费。
“收费不合理的还有一些二级公路,按照规定这些公路是不得收费的。但仍有许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公路仍然设置收费站继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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