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晴)昨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案的5起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
这5起事故共造成18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676.24万元。在这5起事故中,共查处有关责任人员18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
五起事故及处理
事故 处理结果
2007年8月13日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死亡64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撤销行政职务。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公路局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存在收受贿赂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有关责任人员均已移交司法机关。
2007年5月5日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蒲邓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8人。山西临汾蒲县蒲邓煤矿总经理、副总经理已判无期徒刑,董事长已判20年。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共有28人。
2007年4月18日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2人。14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06年11月12日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4人。事故部分责任人已经判刑。
2005年3月17日 江西上饶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1人。事故责任人已经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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