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质要求:省内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过去五年中以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1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或单项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同类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项目经理3年以上,并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专业叁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证书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本项目招标分为三个合同段。合同段的主要工程内容为绍兴市境内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的完善和更新。工期:30日历天。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全部三个合同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
4、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考察。
5、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2月1日至2月3日9:00~12:00和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会员交易IC卡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4楼)刷卡自助报名,并于2008年2月14日至2月15日9:00~12:00 和14:00~17:00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制《范本》,该《范本》由投标人自备)。每套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三本)押金人民币500元。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2日9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单位: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4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证书、授权书、交易IC卡、身份证等(以上均为原件)。
7、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每标段叁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开户名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0900000103411100010。 招标人:绍兴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绍兴市环城东路398号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5147007 联系人:章成启 编制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武勋坊28号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5143089
传 真:0575- 85149949 联系人:陈旭林
强制性条件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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