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金塘大桥钢桥面铺装工程为第Ⅶ合同段,西堠门大桥钢桥面铺装工程为第G1合同段,Ⅶ+G1合同段为一个招标合同段。
本次招标的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钢桥面铺装工程施工(第Ⅶ+G1合同段),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段 | 起止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
Ⅶ+G1 | Ⅶ | K33+115~K34+325 | 金塘大桥钢桥面铺装施工,包括环氧沥青、粗细集料等主要材料的采购、钢桥面行车道防腐涂装、防水粘结层及粘结层的施工、环氧沥青混凝土上、下层的铺装,钢桥面中央分隔带防腐涂装、防水粘结层的洒布、砂粒式沥青混凝土的铺装,钢桥面检修道重防腐涂装施工等 |
G1 | ZK20+741.540~ZK22+968.589 YK20+738.530~YK22+965.578 | 西堠门大桥钢桥面铺装施工,包括环氧沥青、粗细集料等主要材料的采购、钢桥面行车道防腐涂装、防水粘结层及粘结层的施工、环氧沥青混凝土上、下层的铺装施工,北锚伸缩缝后浇带防水粘结层的洒布、环氧树脂混凝土上、下层的铺装施工等。 试铺段施工。 |
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2月16日8:30 (北京时间),地点: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沥港码头)集中;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2月16日14:00 (北京时间),地点: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沥港码头)。 7、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6日10: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水务大楼2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电汇形式。
帐户名称: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舟山市分行金塘支行;
帐 号:19-406001040001222。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沥港码头
邮 编:316032
传 真:0580-8052900
电 话:0580-8261521 8052925 8052958
联系人:程致高 陈岱杰
招标人: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8年2月1日
强制性资格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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