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机场路辅道(元华路——外环路)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截止时间:2008-03-12 招标类别:施工及监理招标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机场路辅道(元华路——外环路)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编号:HT/08032-GX)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项目概况:机场路辅道(元华路——外环路)改造工程已由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成高经审【2008】54号”和“成高经招标【2008】36号”文批准,并核准工程招标事项;该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本工程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高新区南部园区
建设规模:长约3900米。
计划工期:40个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本次招标范围为机场路辅道(元华路——外环路)改造工程施工及该工程所有内容的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施工分为2个标段(其中南侧辅道1个标段,北侧辅道1个标段),监理分为1个标段。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或贰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贰级或贰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拟派往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
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2006年或2007年的计取标准已核定;
6)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要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要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间:自2008年3月6日起至2008年3月12日止(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部园区办公室(成都市天府大道新世纪西路1号成都出口加工区南区东卡口综合楼三楼)。
7、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均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
3)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4)提供两台或两台以上的5米以上摊铺机证明(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5) 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距施工现场35km范围内的橡胶沥青拌合设备证明(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6)《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省外企业适用,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
7)招标人将在投标申请人报名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考察其摊铺设备及沥青拌合设备,只有考察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8)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8、现场踏勘: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投标人可在报名时向招标人咨询施工现场的详细地址。
9、标前答疑:不集中组织答疑会,书面传真答疑。投标人必须于2008年3月14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需要回答的问题书面传真或送至招标人。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3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大道新世纪西路1号成都出口加工区南区东卡口综合楼三楼
传 真:(028)85333955
联 系 电 话:(028)85333952
联 系 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鼓楼南街117号A座14楼
联 系 人:文女士
联 系 电 话:028-8661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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