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29日讯(通讯员黄梅)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为加强对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查找问题,完善制度,提升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公路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日,广西交通厅组织开展2008年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从5月至12月止,重点督查3个方面的工作情况:一是各市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情况,包括公路建设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市场管理准入管理和动态监管情况;对建设项目的监管情况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公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情况。二是从业单位依法建设和履约情况,包括从业单位执行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项目法人组织情况及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水平、履约合同情况;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履约情况。三是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包括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和工程现场生产安全情况;合理工期执行情况;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落实情况;贯彻廉政建设规定情况;专业人员上岗培训情况。
督查工作以全面督查工程质量和安全、招投标专项督查、各市自查的方式开展。广西交通厅负责全面督查工作,广西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综合督查工作,各市自查由各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行业管理单位对管辖的项目组织自查工作。广西交通厅要求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单位精心组织好此次督查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并建立重大问题督查回访制度。
为加强对本次督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广西交通厅将组织督查组,统一选取部分工程实体质量技术指标进行现场检测,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结果实行通报。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或各行业管理单位组织的自查,将在各地或各行业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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