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县交通局原局长受贿2226万元
其妻被控国内首例“洗钱罪”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涉嫌受贿2226万元,昨日在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堂受审。晏大彬因受贿金额巨大成为“重庆第一贪”;而其妻则因帮助洗钱,同时走上了被告席。
卫生间放有939万元现金
今年1月14日晚8点多,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分局铜元局派出所何从容副所长在辖区内搞治安清查,接到融侨半岛·风临洲B区一位住户报警求助,称楼上房屋严重漏水,而该业主不在家,保安不能擅自进入他人住宅。何从容与一名民警随后赶往这处小区。
警方人士赶到后,发现这户居民的客厅漏水严重。民警与物管公司人员一道上楼敲门,仍无人应答。民警和物管人员即进入隔壁邻居家,由一名物管人员翻阳台进入室内,再打开大门,让民警等进入该房屋。
民警发现,这户并未住人,厨房一处水管爆了,正在“嗤嗤”漏水。物管开始处理漏水,民警则发现卫生间有8个矿泉水纸箱,用胶带密封着,但被水浸泡,已经打湿。
民警和物管人员帮着把这些纸箱搬到室内干的地方,却发现下方已被泡烂的一角露出了一扎一扎的红色纸张。“好像是钱!”何从容打开箱子,发现里面果然全是百元大钞。
何从容的第一感觉以为这些钞票全是假钞,但他仔细看后,确认都是真钱,其数量估计在1000万元左右!他马上报告分局。分局值班领导立即赶来,将这些钞票运走。经清点,这些钞票总计为939万元。
这一案件很快被移送到重庆市纪委。钱的主人很快明确:它们都属于一位名叫晏大彬的男子。
随后,公安机关在晏大彬位于渝中区御景江山以及江北区鲁能新城的两处住所中,分别搜出现金47万元、159.95万元。
他“拿走”全县收入的1/5
巫山,重庆最东部的贫困县,人口60万,年财政收入仅一亿多元。现年45岁的晏大彬是当地的交通局局长。晏3月28日被重庆市公安局刑拘,4月3日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初,他和其妻付尚芳先后被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移送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
检察机关查明:晏自2001年底担任县交通局局长到2007年底,在巫山长江大桥及该县各公路建设项目中,层层捞钱,63次共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钱2226万元——这一金额,相当于当地年财政收入的20%强。据介绍,晏收的“好处”除一张15万元的存折外,全是现金,其中最大金额为150万元。
昨日在法庭上,晏大彬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及受贿金额均明确表示承认。晏坦陈,他是把全县的交通工程招标全变成走过场,暗箱操作,以照顾有关系的承包商。
局长夫人被控“洗钱罪”
晏大彬在庭上承认,非法敛取的钱财中2165万元都利用到重庆城开会出差的机会,交给了在重庆照顾女儿读书的其妻付尚芳保管,自己仅留下了数十万元。
公诉机关发现,付尚芳为掩饰、隐瞒巨额钱财的来源和性质,将其中的943万元用于以自己和他人的名义购房(共7处房产,其中包括一座联排别墅和一处商业铺面)、投资多种金融理财产品和存入其本人的银行资金账户。公诉机关以付尚芳的上述行为已涉嫌洗钱罪,与晏大彬同案提起公诉。
付尚芳昨日在庭上泪流满面,其律师为其辩解称不懂法、主观恶性小、受丈夫指使,请求判处缓刑。付及律师均未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提出异议。
据悉,该案将择期判决。
这是全国第一例洗钱罪
昨日庭审,记者在现场还遇到了专程从北京赶来旁听该案审理的央行反洗钱局官员。
这位王姓官员及央行重庆营管部反洗钱处一名官员表示,以贪污、受贿犯罪为上游犯罪被指控的洗钱罪,此前还没有出现过,付尚芳洗钱一案应是全国首例。“这是刑法修改后一个新的罪名,值得关注。这一案件的审判对全国有示范效应,对打击、扼制贪污受贿案件、落实反腐倡廉有很积极的意义。”该官员称,此前在涉黑、毒品等领域,已有洗钱罪判例。(1711503)
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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