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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上空不能随便架“蜘蛛网”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8-10-09 09:38  作者: 网友搜集  来源: 南京晨报  查看: 460次 评论: 0条 好评: 0分

  晨报讯 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即日起就《南京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办法规定:主干道、商业步行街、市民广场等很多地方不得新建架空线路,这也意味着让人看了颇杀风景的管线“蜘蛛网”现象将不复存在。

  管线铺设应一次规划到位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这些管线都是城市生活必需的配套设施,有的埋在地下,有的架在地面上空。管理办法草案规定,无论是哪种管线,相关部门都应编制管线专业规划,合理确定容量,一次规划到位。地下管线应当在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或道路分隔带设置,管位不足的,可在机动车道或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设置。架空线路,除了规定应沿道路、公路、河流、绿化带架设外,更重要的是与城市景观相协调,不能影响交通、居住以及其他建筑和设施的安全,为此有些地段不允许新建架空管线,如主城、新市区的主干道、商业步行街、市民广场、街头绿地、公园、住宅小区、风景名胜区等。道路开膛优先采用非开挖技术为铺设地下管线,动辄将道路“开膛剖肚”的现象,一直为市民所诟病,在草案中对此也有相关规定:新建、改建5年内或大型翻建3年内的城市道路,交通繁忙及商业网点集中的地段或管线埋深在3米以上开挖施工断面较大的地段铺设地下管线,应当优先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因抢修管线开挖道路、改变管线位置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市政、规划等部门,并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未经许可或未按许可内容建设管线工程的,由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设施,并可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南京政府法制网http //www.njzffz.gov.cn立法征集意见栏目全文公布,即日起至10月13日,南京市民可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或邮寄至南京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北京东路41号,邮编 210008)。

  作者:倪敏/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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