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梁不正下梁歪。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在大肆收受贿赂时,他的副手、巫山县交通局原副局长徐涛也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建筑老板贿赂19万余元。但在法庭受审时,他竟在法庭上叫穷。10月28日,市二中院对徐涛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徐涛有期徒刑11年。
据了解,今年42岁的徐涛于2002年起担任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副局长,之后兼任该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他手里掌握着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大权。
今年2月5日,建筑老板廖某供述向晏大彬行贿的同时,也“吐”出了晏大彬副手徐涛。廖某称,2005年到2006年期间,他在承建巫山县刘家垭至官阳公路H段工程、三合浦至三溪路基改扩建B段工程的过程中,给了徐涛2万元“感谢费”。同月18日,徐涛被带到渝北区检察院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查,2004年至2006年,在徐涛的帮助下,建筑老板彭某先后承建了巫山县当阳至九湖坪路基新建工程、刘家垭至官阳段改扩建工程I合同段、小风口至梨子坪公路改扩建工程。事成后,为了感谢徐涛的支持和帮助,彭某先后6次送给徐11万元“红包”。
据介绍,2004年至2006年间,徐涛利用分管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工程承包人彭某、廖某等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19万余元。
据了解,法院在开放审理徐涛受贿案时,徐涛竟在法庭上叫穷,他辩称,他虽然官居交通局副局长,但比起其他当官的,他算穷的,家里的住宿条件也不算好,于是他才决定收点钱改善一下住宿条件。
据办案人员称,徐涛收下19万余元“好处费”后,将其中大部分用来购买巫山县城某银行楼上住房,这套新房花费28万元,从张某手中买入,但该房至今未过户。
记者 陈保发 通讯员 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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