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看法
麦维
中央政府4万亿投资计划出台,在国内外一度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然而,随着这一计划的具体实施,基于以往的经验。社会反响却逐渐向对制度担忧转向:
———以最快速度形成实际投资工作量的号召,会不会因急于求成、缺乏宏观论证与微观调查,而沿循低水平盲目扩张、重复建设的老路,造成对人民财产国家资源能源新的浪费与失误?
———政府投资会不会依惯例大量向近水楼台的国企倾斜,而本就缺乏资源、资金的民营企业会否更快地因资金链断裂而停工破产遣散员工,或顺势成为国企囊中之物?
———急于创造就业挽救财政的措施,是否会令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官员政绩观”全面回潮,几年来着力解决的节能减排、结构调整问题,会不会又被束之高阁?
———投资涉及到的部委尤其是发改委附近爆满的宾馆乃至地下室,更不禁让人担忧:在监管严重不到位的制度设计下,救助国民经济的救命钱会不会又成为“唐僧肉”?
如果不能有效防范上述问题的发生,经济刺激政策就一定会与其改善民生的主旨渐行渐远,随着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而凸显的社会矛盾或许就很难在制度之内得到缓解。
而要防范上述问题,从2004年开始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是最根本有效的途径,而反映在此次4万亿公共投资上,政府行为公开与社会监督制约应是必须迈进的第一步。
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在阳光下行权
5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政府都应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4万亿元的公共投资计划,既是公共领域的投资项目,同时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很明显是关乎中国经济走势、关乎人民福祉的重大事项,各级政府更应该主动公开相关细节,广泛征求意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目前公众关注度极高的信息都应该公开:这4万亿资金是如何构成的?其中已经实施或早前已批准计划实施的有多少?新增的投资有多少?具体投资在哪些项目上?这些项目是哪一级机构审批、什么机构论证设计的?这些项目的预算如何编制以及落实程序怎样?为何要投建这些项目,其必要性何在?新增中央投资是直接来源于国库还是发行国债?对于随着地价下跌以及企业关停而财政收入锐减的地方政府而言,用以完成投资计划的地方配套资金的来源是什么?目前允许地方发行债券的传闻是否是事实?地方发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会不会造成发债无度,地方政府信用破产?
各级人大不应缺席,应以人民权利制约与监督政府权力
美国政府紧急经济稳定法案的通过程序很值得我们借鉴:9月20日美财政部向国会提交金融救援计划,经参议院通过后29日遭众议院否决,政府进行修改后的新法案10月4日获众议院通过、布什总统签字后生效。在法案审议的过程中美国股市一度暴跌。
审议争论的过程表面看影响效率,但是程序上能够充分听取官员、投资者、精英、学者、普通百姓、媒体的意见与建议,从而能够兼顾并平衡各个群体的利益与主张,最终以程序民主的方式通过的方案更合乎民意,执行起来也更顺畅高效。
这次我国政府4万亿投资计划,也应该将审议、批准、落实、改变、决算、效果评价等全过程,置于法律的约束与规范之下,经过人民权利的代表机构———各级人大进行审议,同时将审议过程与细节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充分征求意见,从而引入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既是一个自下而上民主监督的过程,也是一个民意交汇科学决策的过程,更是一个在敏感时期民众与政府通过互动达致互信的过程。
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使投资每个环节细节透明化
招投标法规定:大型基础建设、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都必须进行招标。政府采购法亦有相应的制度规定。但是尽管前者出台8年,后者实施5年,招投标制度却是形式大于内容。
根源在于国家工程都是投资巨大,例如近期铁道部就宣布投资2万亿铁路建设,交通部酝酿5万亿公路建设,由于相关部门不需要其他部门的牵制、不需要人大的审议、不需要民众的听证,就能独立审批签字划拨,而预算计划又不用向谁负责,那么在几万亿的巨额投资中出现各种问题,就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
所以,要真正将招投标等制度落到实处,首先仍然还是要彻底打破暗箱操作,在政府网站以及新闻媒体上将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决策、规划、招标、发包、设计、施工、材料采购与质检、监理、验收等细节全部公开;其次,鉴于工程项目的专业性,可以成立由工程、财会、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职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律师组成的专家审监机构,全程进行专业监督论证,挤出官员、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等牟利的水分,让纳税人的钱真正用在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中;而最根本的,还是要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从可操作层面切实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充分地引入市场机制,从体制上铲除公职人员和企业之间发生权钱交易的空间。
纪检、监察、审计、舆论形成合力,共同狙击腐败
10年来,河南、新疆、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安徽、江苏、河北、浙江、北京、云南等十几个省市区近20多个交通厅厅长、副厅长相继在公路建设工程中因贪污受贿而获刑,各省一把手的大案也都与投资、工程有关。在看多了腐败大案追踪与审计风暴之后,当下真正应该重视事前的严格把关与过程中的有效控制,从而预防贪污腐败滋生。
在4万亿投资计划下达之前,国务院不妨与投资计划下达的相关部委、省市领导签订领导责任状,申明在投资计划实施过程中领导者的有效管理、监督、审查责任,规定一旦出现重大失误、渎职、滥用、贪污腐败,领导承担第一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引咎辞职、接受行政处分、罢免,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领导表面上负责、其实除了签字什么都不负责的现象。对于具体项目执行者,可以考虑追究终身责任,这样就能杜绝拍脑袋工程、豆腐渣工程、政绩工程、盲目投资失误工程,无人负责百姓买单的现象。
而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应该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监督,形成合力,发现问题决不放过,共同狙击腐败。
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尽管有诸多的担忧,但是目前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刺激经济,从而令濒于停滞的经济车轮恢复旋转,在经济发展的动态中寻求新的制度平衡是惟一能选择的出路。在经济前进的路上,制度的变革与法治的进步将会对经济产生巨大的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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