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莆田段,施工招标竟发现串标。串标的是山东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吉林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他们的报价文件第200章至700章的清单单价和合价完全相同,连字体格式、页码及版面也完全一样。日前,省交通厅发出通知,通报了处理情况:这三家企业,两年禁入我省交通建设市场。
通报称,去年10月,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莆田段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期内,省交通厅接到举报反映PA2合同段路基土建施工招标,存在围标串标情况。经调查核实,评标委员会发现———山东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吉林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第200章至700章的清单单价和合价完全相同。而且,字体格式、页码及版面也完全一样。省交通厅发函告知3家投标人拟对他们采取行政限制措施,并允许其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3家投标人虽已复函,但理由不充分,不能做出合理解释。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省交通厅将这三家外省公司的信用等级直接定为D级,并暂停准入福建交通建设市场资格两年。省交通厅还将公告这三家公司的违法违规档案,公告期两年。
交通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部分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挂靠投标、低价抢标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个别项目执行招投标各项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招评标工作不够规范;个别地方存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不正当的行政干预等。各从业单位要以此事为戒,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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