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空壳公司编造衡炎高速工程发包
本报长沙7月8日电 记者赵文明 通讯员李毅军 彭凤英日前,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对“株洲衡炎高速”诈骗案中的陈细朱等9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12年不等有期徒刑。
去年2月,长沙人郝某经人介绍结识了“株洲衡炎高速”董事长陈细朱。陈称自己公司负责衡炎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发包,他手中有大把的工程项目,正在四处找项目的郝某便来到株洲考察。
在“株洲衡炎高速”办公地点———某机关大楼8楼,郝某见识了“公司”规模的气派:整整一层楼都由“株洲衡炎高速”租赁,每间办公室设施高档,墙面上挂满了衡炎高速公路工程相关图纸,20多名工作人员工作有序。陈细朱还提供了省交通厅下发的各种文件。郝某便与“株洲衡炎高速”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交纳了合同信誉金。
去年3月底,株洲天元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并查封“株洲衡炎高速”办公地点。据警方查实,2007年11月至2008年2月,除郝某之外,还有20多人被“株洲衡炎高速”所骗,受骗人员遍及省内外10多个市州,被骗金额高达270多万元。
据记者了解,“株洲衡炎高速有限公司”是2005年3月17日在株洲市工商局以港资企业身份注册的,注册资金2980万美元。但直到公司被查处,这家公司的账户上实际上没有一分钱,实收资本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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