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开展以来,晋城市国土资源部门面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重压力”,积极优化配置资源,拓宽服务领域,积极主动为当地经济发展建设搞好用地服务。
一是摸清底数,计划管理,统筹安排。今年初,早在省计划指标下达之前,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就组织各县区对今年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摸底,协调发改、经贸、商务等部门以及晋煤集团、兰花集团等大型企业先期进行了项目预报,由县局局长、县长分别签字后上报市局,由市局分类排序,把仅有意向、条件不成熟和可上可不上的项目砍掉后,上报市政府和市长,由市长统一平衡,根据年度用地指标,优先保证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通过预报,全市有121个城镇建设项目、47个单选项目上报。
二是地价引导。晋城市在县城、乡镇基准地价的基础上,经过大量调查和分析,出台和细化了覆盖全市的工业基本价,增加了地类调查因素,对建设项目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的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的,地价可下调10%——50%,通过地价引导建设项目占用未利用地,从而达到了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目的。
三是加强调研,密切跟踪,优质服务。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晋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大走访、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由局领导带队组成六个调研组分赴六个县市区、13个基层所、21个厂矿企业、36个村庄进行走访调研,围绕“如何加强执法监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如何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如何保障建设项目用地”等课题,收集基层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全市土地利用和资源保障的六大类14个问题进行了落实,制定了改进措施,及时调整政策。
2009年,晋城市用地指标仅有4200亩,其中耕地仅2055亩,但是晋城市的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加大,特别是交通和水利工程用地数量大,用地矛盾较为突出。为此,晋城市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思路,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力争实现保护和保障的“双赢”。为保障今年60个拉动内需项目的及时用地,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分阶段召开项目建设推动会,召集60个项目用地单位负责人和国土资源部门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座谈,听取用地单位意见和项目地展情况及用地需求,研究每个项目的用地选址、供地方式、供地期限、并对每个项目都确定了责任人,确保优质高效服务项目用地。在服务项目用地上,国土资源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本着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的原则,竭力为项目用地搞好服务。
5月初,晋城市国土资源部门仅用12天就完成了6个批次项目用地手续上报工作,涉及43个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047.61亩。该市对晋城环城高速公路、高新高速公路、国投热电晋城热电厂一期工程等七个确需提前动工建设的项目,在足额交纳土地补偿费和耕地补充保证金后,先期安排用地。同时,针对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所需建筑材料供应,我局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专门下发了《关于适当放开重点建设项目急需建筑材料采矿权设置的通知》,采取以项目单位为主体,按照基本满足重点建设项目需求的原则,对石灰石等建材类矿种采矿权设置适当放开。目前,已为高新、阳翼等高速公路、行源化工、湾则水电站等建设项目设置石灰石采矿权共计12个,有力地支持和服务了重点工程建设。
四是严防反弹,落实责任,维护秩序。2008年,晋城市土地违法案件实现了零的突破,土地执法从被动查处走向了主动预防,但是晋城市的执法监察工作未敢松懈半步,面对用地的严峻形势,晋城市国土资源部门将执法监察工作作为“双保”的前沿阵地,进一步加强内外共同监管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内部责任追究制度,摸清各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防止新的违法用地抬头。
6月3日,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对两起土地违法行为中因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对土地违法占地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制止的12个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李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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