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昊文) 日前,“东北金代长城遗址遭严重破坏”的新闻(本报曾做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昨日,记者获悉,自治区文物局已勒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将对破坏金代长城遗址违法交通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国家文物局和自治区文物局、黑龙江省文化厅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近日对公路施工给金代长城(又称金界壕)遗址造成的破坏程度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了现场勘察和评估。专家组研究后认为,工程施工对绥满高速公路所通过的金代长城本体造成部分直接毁损性破坏。目前专家组要求建设单位根据文物保护和环境风貌影响控制的规定,另行设计完善的跨金代长城方案,并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核批复后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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